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

短暫的曾經

妳要的.我無法給予妳.
我想的.沒資格向妳要.

我不是妳的誰.
所以.

只是.如果當我露出卑微的.脆弱的那一面時
請妳別嘲笑我.
那的的確確.是我.



結束了週五晚上的狂歡.微醺總是會帶來另一個人格的甦醒.
不敢說的.就用寫的.

1 則留言:

  1. 可以擁有的幸福~如果不在當下把握~可能稍縱即逝
    你想要的~曾經是對方努力想跟你共同經營的
    那個女孩絕對不會嘲笑你
    只是~很無奈~心中百感交集
    她不想傷害任何一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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